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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

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01170122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011701220201项目名称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08011701220201-BD-001;标段名称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2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3月6日
公告信息

 

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预审公告
 
1、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的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经淮发改投复[2016]9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且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
(2)建设规模:本工程提标规模约20.5万m³/d,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进度付款
具体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⑴工程量完成50%(合同价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⑵工程量完成80%(合同价的8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8%;⑶完成全部工程量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⑷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5%;⑸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9) 被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10)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具有至少一项验收合格的水处理工程(水处理工程指自来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且业绩规模达到10万m³/d(①企业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有效期指业绩竣工验收备案在2012年2月28日以来),三者缺一不可;②业绩规模达到10万m³/d的证明材料(也包括招标人出具的证明))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资格申请文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包括①投标报价得分、②施工组织设计得分、③市场信用评价,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下一阶段招标文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评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照苏建规(2013)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多于9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预审时间及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3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资格预审公告公开发布时间相同,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5)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7)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申请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0)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鉴于目前情况,要求申请人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陈超(电话13770370470)   李仕龙(电话18360702913)
投标工具下载:点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界面的 “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新点投标工具”即可。
申请人可复制以下链接快速下载: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投标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至2017年03月06日。
11、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3号
联 系 人:孙海鲲           联系电话:18952383098
12、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1号楼C座1207室
联  系  人:胡伟            联系电话:13515233938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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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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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时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预审公告
 
1、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的淮安市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经淮发改投复[2016]9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且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四季青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
(2)建设规模:本工程提标规模约20.5万m³/d,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进度付款
具体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⑴工程量完成50%(合同价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⑵工程量完成80%(合同价的8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8%;⑶完成全部工程量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⑷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5%;⑸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6、项目经理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9) 被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2016年7月1日以后连续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10)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具有至少一项验收合格的水处理工程(水处理工程指自来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且业绩规模达到10万m³/d(①企业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有效期指业绩竣工验收备案在2012年2月28日以来),三者缺一不可;②业绩规模达到10万m³/d的证明材料(也包括招标人出具的证明))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资格申请文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包括①投标报价得分、②施工组织设计得分、③市场信用评价,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下一阶段招标文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评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按照苏建规(2013)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多于9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预审时间及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3月13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资格预审公告公开发布时间相同,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100元在资格预审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资格预审文件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5)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申请人放弃投标处理。
(7)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申请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0)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鉴于目前情况,要求申请人采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使用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新点公司淮安客服:陈超(电话13770370470)   李仕龙(电话18360702913)
投标工具下载:点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界面的 “用户登录”下方点击“新点投标工具”即可。
申请人可复制以下链接快速下载: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HuiYuanInfoMis_HuaiAn/Pages/SSO/login.aspx
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申请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申请人自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投标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至2017年03月06日。
11、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3号
联 系 人:孙海鲲           联系电话:18952383098
12、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1号楼C座1207室
联  系  人:胡伟            联系电话:13515233938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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