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材料产业园永济路(范集镇范永线)工程道路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苏九代[2016]036号
1、淮安新材料产业园永济路(范集镇范永线)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6】69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新材料产业园 ;
(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道路建设,长约2公里 ;
(3)合同估算价: 约184万元 ;
(4)招标范围: 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
(5)计划开、竣工时间及工期:2016 年9月10日~ 2016年10月24日,工期 45 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淮安新材料产业园永济路(范集镇范永线)工程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专业、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在有效期内)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 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项目总工:具备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年以上施工经验;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若上述材料中未能反映技术负责人的,则需提供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或是在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库中备案的项目,则提供备案目录。);
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a. 项目负责人和总工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和总工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业绩要求:近三年较好的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连续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10)信誉要求: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C及以上级别(打印盖章备查);
(11)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为BBB级以上(含BBB级),并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投标企业必须按照淮政发[2013]68号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报告,淮安区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在淮安区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报告采用淮安区制定的“标准”和“格式”)。(注:《信用报告》须经区信用办备案,在有效期内有效)
(12)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注:1、近三年从2013年1月1日计算,类似工程指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
2、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关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的说明: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由招标人在公示前统一查询,对在三年内(按行贿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日计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单位应拒绝其投标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未被宣读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4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 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10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c.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10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招标人代表按标段在开标现场从99%、99.5%、100%、100.5%、101%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而未在现场提出的,事后检查发现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视同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按废标处理。需要以投标人报价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以现场所报报价计算,不再修改。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价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2,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优先推荐《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如等级也相同,按投标人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9、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5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上午9时整(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
(3)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 8月12日至2016年9月1日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电 话: 0517-85189609
建设单位联系人:关星
联系电话: 0517-87032310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8号
联系人: 杨志刚
电 话 : 0517- 85883069、13705230559
传 真 : 0517- 85910399
公司名称:淮安市友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具有淮安市招投标领域评级资格)
业务内容:信用报告评级及信用咨询
联系方式:0517-89895500,18015188917
地 址:淮安市清河区万达广场中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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